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,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,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,根据《福建省农村公路条例》及相关政策要求,结合我县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\n\n一、总体目标\n以“建好、管好、护好、运营好”农村公路为总目标,建立健全“政府主导、分级负责、群众参与、保障有力”的养护管理机制,确保农村公路完好、畅通、安全,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。\n\n二、适用范围\n本方案适用于政和县行政区域内纳入公路网规划的县道、乡道及村道的养护与管理活动。\n\n三、养护管理职责\n(一)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,制定技术标准与考核办法;\n(二)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辖区内乡道、村道养护具体责任,组织日常巡查与汛期、极端天气设防;\n(三)鼓励采取招投标方式委托专业公司养护,引导村民自治养护、承包养护等多种灵活模式。\n\n四、养护内容与标准\n养护内容包括路面清扫、桥涵疏通、边坡加固、绿化修剪、安保设施维护等。\n(一)县道路面清洁率不低于90% ;\n(二)乡道路面清洁率不低于85% ;\n(三)安全隐患应在发现后5个工作内设置临时防护措施。\n具体技术指标,参照《福建省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》执行。\n\n五、资金保障与管理\n(一)资金来源包括省级定额补助、县级配套各乡镇综合财力补助;\n(二)严禁以支农补贴等各种形式截留置专项资金;\n(三)年度养护资金结余,需经县级审批调整,专用于管辖区域内公路的专项小型应急工程。\n\n六、考核与监督\n县交通运输局会同督察部门每半年制法定量化考核,执行巡查发现问题记录、分级部门限定落实的机制并综合年度综合评价考核.先进单位或个人由辖权征安排支持加大后续专产项目完成,倒排差限期限期限期整改,推动精细从严贯彻落实应用质创评估模范试点执行 \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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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5-20 11:21:00